真不知道是什么样水平的领导想出来的高招!屁股决定脑袋的幺蛾子就层出不穷!说穿了,这是典型的懒政、乱政和甩锅推卸责任的行为!对学生的教育,需要社会、学校和家庭三方面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参与,安全教育管理也不例外。学生在学校上学的时候,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义不容辞,这是毫无疑问的事。但是在节假日里,学生离开校园回家了,老师还能管的了学生吗?一个班级五六十名学生,老师有这个能力管到位吗?所以,这个监管责任必须由家长承担起来,自己的孩子,自己去监管是天经地义的。
对于社会来说,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为学生的教育管理(包括安全管理)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和正面的舆论导向。因此,节假日安排老师巡河的做法是极其错误的!一是河流湖泊的管理属于政府和社会方面的事务,与学校与老师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不是都在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吗?有河有湖的地方,当地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做好防护措施,安装防护栏及安全提示,让政府和社会管理机构发挥各自的作用,为什么非要老师参与其中呢?难道学生去了别的村,老师也得跟着吗?假如学生要去太平洋大西洋,是不是老师也要跟着去呢?显然是不可能的事。
为什么非要把政府和社会机构承担的事推给老师呢?只有一个理由:这就是当地的懒政乱政思维所致,他们要找一个甩锅推卸责任的对象而已。二是老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传道受业,而巡河巡湖巡街不是老师的本职工作,无论哪一级法律法规,都没有规定教师还要承担巡河巡街的任务。况且又是节假日,还剥夺了老师休息的权利,违背了劳动法相关规定。
三是无限度放大了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和老师成了无限责任公司。本来是政府管理部门的责任,安排老师去巡河就相当把责任转嫁到了老师身上。假如某所学校安排老师去巡河了,学生和家长们甚至整个社会都知道这件事了,好了,万一哪个熊孩子不听话,又溺水了,家长百分之百会找到你学校的头上,追究你们巡河不力的责任!因此,老师巡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溺水问题。
所以,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堵是堵不住的,大禹治水如果靠堵的话,他根本就不会成功。最应该做法是家长和老师给孩子多普及安全教育。即使放假了,作为家长要知道孩子的动向,禁止让孩子独自去河边玩或者下水游泳。对于喜欢玩水的孩子,家长要给孩子购买泳圈和救生衣;领着孩子到居住地附近的水域走一走,告诉孩子安全的水域;领着孩子到正规的游泳馆游泳;有关部门或者公益组织可以在某些水域适量投放救生圈和救生衣等物资,以备不时之需。
有人说“孩子是带着饭碗投胎下来的”,你认同这句话吗?
和一个朋友聊天,我说不敢生二胎,太难了,养孩子也太费钱了,养不起,朋友和我说,每个孩子都是带着饭碗投胎下来的,生了就能养,然后她就给我讲了她生二胎的经历。朋友说,她以前就是一个律师事务所里打杂的,那时律师证也没考下来,工资特别低,老公做点生意,也是赔的多赚得少,日子过的紧巴巴的,那时她大女儿四岁,本没有打算生二胎,老二是意外怀孕,她和老公都想打掉,因为实在是没有能力养二胎,她婆婆听了,说啥也不同意打掉,她说孩子都是带着饭碗投胎下来的,以前十个八个都养了,也没饿死,她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将信将疑,犹豫了一段时间,怕生下来没办法养,对老二多少是有点烦的,后来一拖再拖月份大了,也就生下来了,是个儿子,儿女双全,等到老二生下来了,她的律师证也考下来了,还成了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打了几场官司都赢了,工资翻了好几番,她老公的生意也是越来越顺,挣了不少钱,生活条件比以前好了很多,她这时候觉得她婆婆说的话挺对的,老二就是来报恩的,带着金饭碗下来的。
骨髓捐赠对健康有没有影响,为什么中华骨髓库目前捐献的人才9000多,这么少为什么?
我来说一下吧,我现在正处于捐献的准备状态,我是几年前在中华造血库留样的,今年10月份接到中华造血干细胞管理中心的电话,说有一位患者和我当时在库里的样本初次匹配成功,问我是否愿意捐献。我同意之后,上个月有红十字会的人带我去我们这的三甲医院和血站一起抽了13管血,每管大概几毫升,给我做全面检查,身体器官以及是否有传染病这些。
然后和患者做一次高分匹配,因为初配的精准度不高。后面在医院见了那个医院的一位女医生,也是造血干细胞的捐献者,后来也见了两位捐献者,了解一下捐献时和捐献后身体上有什么变化。那几位捐献者也跟我明说了,捐献造血干细胞因为而异,有人一点事也没有,有人会有后遗症。现在处于我和患者做高分匹配检测的过程中,这个过程很长,匹配的失败率也很高,红十字会拉我进了一个群,里面都是初配上的捐献者,但是大部分高分匹配都失败率,匹配成功的捐献者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