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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最自私,什么血型的人最自私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02 16:23:51 编辑:运气王 手机版

1,什么血型的人最自私

AB型的人最自私,因为A型B型O型都可以给分别给同型号或AB型的输血,而AB型可以接受其它血型的血,但除了AB型的外,别的血型不能为之提供

什么血型的人最自私

2,什么动物最自私

那肯定是人了,对财物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贪得无厌
人啊!高级动物
人类最自私,人类都是为自己。人类也是高级动物
蚕(自己结丝)

什么动物最自私

3,做什么事情是最自私的

人类前进的动力是什么呢?我学心理学的时候问过我的老师,当时我认为是自私,贪婪。我的老师和我说,人类的动力是主观为自己的同时客观为其他人带来利益. 其实人类有很多天生带来的东西,比如女性的柔弱,男性的暴躁。你能意识到那时的自私就证明你就是个善良的人。很多人都没有这种觉悟的。其实,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人毕竟是人。遇到天灾的时候,都是无能为力的。你是幸运的,你身边有关心的家人朋友。不要为那些事情不开心了。你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比如现在,你是否能尽几所能帮灾后的人呢。

做什么事情是最自私的

4,什么样的人算得上很自私

1、以自我为中心。自私的人心中只有他自己,他从来都不会考虑别人,即使有时口头上会替别人着想(这一点和虚伪的人类似),但真正涉及到个人利益的时候,他是绝对不会做半点让步的。2、贪婪。在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影响下,自私的人私欲将会无限制的膨胀,最为突出的表现便是贪婪,贪婪的索取金钱、名利甚至做到斤斤计较,锱铢精算的地步。
你好!什么事都为自己考虑,不为别人着想,不顾前大局的,这就叫很自私。
只为自己着想,其他都不管,比如吃东西只管自己,做事只管自己,什么时候都在想着自己。很自私。这就是自私的表现。我见过很多自私的人,总是想着自己,不会想着别人。
算不上!
自私是指个体面临自己利益与对方冲突时,会不计对方损失,以满足自己利益为主;此外,自私者在进行自私行为的同时,通常能察觉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及别人的利益,仍按照自己利益不择手段

5,什么叫自私

狭义上的自私:“自私”的概念通常包含于“自我中心”里。广义上的自私:基于个人利益需求做出的行为及反应。两者最大的差别在于,自私是指个体面临自己利益与对方冲突时,会不计对方损失,以满足自己利益为主;此外,自私者在进行自私行为的同时,通常能察觉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及别人的利益,仍按照自己利益不择手段。
...這個世界上沒有什么東西是無私的... 包括所謂的愛情...跟友誼...這些全是騙人的....如果說"愛情"..那..那些情侶分手時...他們當初的承諾是什么.. 說"友誼"..那么為什么朋友有困難的時候...大家會各走各的??? (可能是患難臨頭各自飛吧!!) 正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在這個世界上最好的朋友就是自己...我以前也不信這些話..但試過后..不到你不信... 以前以為愛情可以給自己依賴..很幸福..但分手后...就連朋友都做不成.... 以為友誼可以給自己傾訴...很舒服..但經過困難后..就會以后各走各的... 所有的東西...(包括自己)都是自私的...都會為自己打算... 一定要謹慎交友啊...
只想着自己不管别人
一、狭义上的自私:“自私”的概念通常包含于“自我中心”里。二、广义上的自私:基于个人利益需求做出的行为及反应。三、两者最大的差别在于,自私是指个体面临自己利益与对方冲突时,会不计对方损失,以满足自己利益为主;此外,自私者在进行自私行为的同时,通常能察觉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及别人的利益,仍按照自己利益不择手段。四、自私与无私对应,它是私心的升级版,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自私,只有在一个人将私心发挥到极点时人才会舍弃公心而自私,它会危害社会公众利益,千万要辩证判断自己不能自私,而要做一个高尚的人。它们是一对矛盾心理,无私社会则良性发展;自私社会则恶性发展。五、人的利益有两极,一是个体的利益,一是整个人类的利益。因此,可将自私与无私分为两极,一极是为了单个人的利益的观念、行为,可称“绝对自私;”另一极是为了全人类的利益的行为、观念,可称为“绝对无私。”介于两极的“中间地带”,那些为了www.nnxdw.com朋友、家庭、集团、派别、地方、民族、国家的利益的观念及行为,既可称为无私,又可视为自私,全看以社会中什么样的利益关系作参照。恰于公与私是相对的,可分层次的,自私也一样可分层次,这是自私相对性的第二个意思。

6,什么是自私

自私简单讲就是只为自己觉想,不为别人着想。 不过自私,很大程度在反映在不为别人着想这方面上。 很明显,一般人应该不会介意其它人为自己着想,但在为自己着想同时伤害到其他人时,这种行为就是自私了。
自私,是使用频率很高的概念。一个概念,并非因为人们经常使用而便于给它定义,作为研究,怎样才能比较科学地定义以概括其全部本质特征呢? 美国学者威尔逊在《新的综合》一书中,甚至将生命的最基本单位基因也说成是“自私”的。按威尔逊使用“自私”概念的意义推而广之,一棵小草同另一棵小草争夺养料,鸟吃虫,猫吃老鼠,一只狗同另一只狗争抢骨头,人吃猪肉,食谷物,这统统是“自私”的表现。尽管威尔逊也承认基因既无意识,也无情感。实际上,威尔逊是将任何生物体表现的有利自身、且以损害其它生物体为代价的“客观行为”统称为“自私”。威尔逊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自私这个概念,那是他自己的事。但我为了研究的方便,只限于在人类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上使用自私的概念。 自私,作为人的属性之一,作为广泛而复杂的社会现象,既可表现为人的客观行为,又可表现为人的主观意识、观念、动机。由于人的意识、行为的统一性,自私可兼指行为、观念二者;又因为人的行为、意识之间可能脱节,空间时间上发生分离,或以矛盾的形式出现,它又可独指行为或观念。那么,究竟从主观意识方面给自私定义好呢?还是从客观行为方面给自私定义好呢? 有人侧重从客观行为及其效果方面给自私定义,认为“自私,是指人以损害他人、社会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自己利益要求的行为”。换言之,自私是一种损人利己的客观行为。我将此定义称为“自私的客观行为定义。” 该定义符合人们在道德评价中着重行为效果的习惯,而且,许多人在许多场合是在损人利己的行为的意义上使用自私概念的。但是,该定义失之于简单。 首先,按照该定义的规定,只有当人事实上表现出损人利己的行为时,人才可以被称为自私。如果人没有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那就不是自私的。然而,众所周知,如同人可以有犯罪的意识,动机,但并非一定事实上表现犯罪的行为一样,人有损人利己的意识,也并非一定事实上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这是因为:一、动机、意识指导行为的产生,其间尚有一个过程。在过程完成之前,一种动机、意识可能己经改变或消失,被另一意识、动机所取代;二、一种动机、意识可能仍然存在,但由于外部环境的制约,或由于另一意识、动机的抑制,该意识、动机暂时没有指导行为的产生而潜伏下来。因此,人没有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但这并不等于他头脑中一定不存在损人利己的意识、动机。由于客观行为的定义没有将此种情况包括进去,在解释有些现象时,便显得生硬、牵强附会。例如,某人在某事上没有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但在另一事上又表现了损人利己的行为。按客观行为的定义,就只能这样解释:他由不自私变成了自私。但事实上,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这种客观行为的变化是动机、意识相应变化的结果;二是行为虽然变化,但动机没有变,动机是原来就存在,是连续的。按客观行为定义来解释第一种情况,是合理的,但解释第二种情况,则显然不妥。 其次,如果在严格的“损人利己”的意义上使用自私的概念,那么,当有人遇难不帮或见死不救①时,这类行为也不能被称为自私。因为行为者他既不损人,也不利己。而事实上,人们没有例外地将此种行为称为自私,这类行为者被称为自私的人。 尤为重要的是,当人的行为的客观效果表现为利己利人(互惠) 时,人是不是自私的呢?按照客观行为的定义那也不能称为自私。 但我们知道,利己利人的客观行为效果,常常是从“为我”的主观动机出发的结果(当然有其他情况)。当有人实施客观上有利他人、社会的行为时,“利他者”很可能是为了从他人、社会那里获得相应报酬。“他的良好行为是一种老谋深算之举,实质上是为了自己的及其亲属的利益。”②观念、动机是自私的。正因为是“为了我自己的及其亲属的利益”,所以,如果他的良好行为(利他)没有能使他从对方获取他认为的相应报酬,或少于他认为的相应报酬,那么可以预期,他的良好行为将消失或减少,假如他能够获得相应的报酬,他的良好行为将继续表现。这类行为,虽然仅从行为效果(利己利人)看,从静态的意义上看,的确不便称为自私,但如果从动态的意义上,从主观意识、动机方面看,就有充分的理由称为自私。

7,什么叫自私

就是只顾自己的感受 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不顾及他人的感受
自私,是使用频率很高的概念。一个概念,并非因为人们经常使用而便于给它定义,作为研究,怎样才能比较科学地定义以概括其全部本质特征呢? 美国学者威尔逊在《新的综合》一书中,甚至将生命的最基本单位基因也说成是“自私”的。按威尔逊使用“自私”概念的意义推而广之,一棵小草同另一棵小草争夺养料,鸟吃虫,猫吃老鼠,一只狗同另一只狗争抢骨头,人吃猪肉,食谷物,这统统是“自私”的表现。尽管威尔逊也承认基因既无意识,也无情感。实际上,威尔逊是将任何生物体表现的有利自身、且以损害其它生物体为代价的“客观行为”统称为“自私”。威尔逊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自私这个概念,那是他自己的事。但我为了研究的方便,只限于在人类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上使用自私的概念。 自私,作为人的属性之一,作为广泛而复杂的社会现象,既可表现为人的客观行为,又可表现为人的主观意识、观念、动机。由于人的意识、行为的统一性,自私可兼指行为、观念二者;又因为人的行为、意识之间可能脱节,空间时间上发生分离,或以矛盾的形式出现,它又可独指行为或观念。那么,究竟从主观意识方面给自私定义好呢?还是从客观行为方面给自私定义好呢? 有人侧重从客观行为及其效果方面给自私定义,认为“自私,是指人以损害他人、社会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自己利益要求的行为”。换言之,自私是一种损人利己的客观行为。我将此定义称为“自私的客观行为定义。” 该定义符合人们在道德评价中着重行为效果的习惯,而且,许多人在许多场合是在损人利己的行为的意义上使用自私概念的。但是,该定义失之于简单。 首先,按照该定义的规定,只有当人事实上表现出损人利己的行为时,人才可以被称为自私。如果人没有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那就不是自私的。然而,众所周知,如同人可以有犯罪的意识,动机,但并非一定事实上表现犯罪的行为一样,人有损人利己的意识,也并非一定事实上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这是因为:一、动机、意识指导行为的产生,其间尚有一个过程。在过程完成之前,一种动机、意识可能已经改变或消失,被另一意识、动机所取代;二、一种动机、意识可能仍然存在,但由于外部环境的制约,或由于另一意识、动机的抑制,该意识、动机暂时没有指导行为的产生而潜伏下来。因此,人没有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但这并不等于他头脑中一定不存在损人利己的意识、动机。由于客观行为的定义没有将此种情况包括进去,在解释有些现象时,便显得生硬、牵强附会。例如,某人在某事上没有表现损人利己的行为,但在另一事上又表现了损人利己的行为。按客观行为的定义,就只能这样解释:他由不自私变成了自私。但事实上,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这种客观行为的变化是动机、意识相应变化的结果;二是行为虽然变化,但动机没有变,动机是原来就存在,是连续的。按客观行为定义来解释第一种情况,是合理的,但解释第二种情况,则显然不妥。 其次,如果在严格的“损人利己”的意义上使用自私的概念,那么,当有人遇难不帮或见死不救①时,这类行为也不能被称为自私。因为行为者他既不损人,也不利己。而事实上,人们没有例外地将此种行为称为自私,这类行为者被称为自私的人。 尤为重要的是,当人的行为的客观效果表现为利己利人(互惠) 时,人是不是自私的呢?按照客观行为的定义那也不能称为自私。 但我们知道,利己利人的客观行为效果,常常是从“为我”的主观动机出发的结果(当然有其他情况)。当有人实施客观上有利他人、社会的行为时,“利他者”很可能是为了从他人、社会那里获得相应报酬。“他的良好行为是一种老谋深算之举,实质上是为了自己的及其亲属的利益。”②观念、动机是自私的。正因为是“为了我自己的及其亲属的利益”,所以,如果他的良好行为(利他)没有能使他从对方获取他认为的相应报酬,或少于他认为的相应报酬,那么可以预期,他的良好行为将消失或减少,假如他能够获得相应的报酬,他的良好行为将继续表现。这类行为,虽然仅从行为效果(利己利人)看,从静态的意义上看,的确不便称为自私,但如果从动态的意义上,从主观意识、动机方面看,就有充分的理由称为自私。 由此看来,仅从客观行为方面给自私定义,虽然考虑到了行为动机的统一性,但由于没有注意到观念、行为的矛盾性与脱节的可能,故没有概括人们使用自私这一概念的全部内涵,所以,有相当的局限性。 从主观意识、动机方面为自私定义怎样? 无疑,从主观意识方面为自私定义是有根据的:一、只有人才具有鲜明的意识(当然是在相对的意义上),所以从主观意识方面定义,可以将人的自私与其它动物的“自私”(本能)很好地区别开来。并且,这符合我研究自私只限于人的目的;二,从主观意识、动机方面给自私定义,便于从动态的角度认识自私与人,从而避免客观行为定义的局限;三、动机、意识比行为本身更有力,其逻辑是:通常情况下,人的行为总是人的有意识的行为,如果我们能够真正消灭意识、动机,那就能同时消灭行为本身,但消灭了行为,却并不等于消灭了意识、动机,而只要动机、意识仍然存在,它又可将消灭过的行为重新生产出来。 于是,我将自私定义为:当人同他人、社会发生利益关系时,他首先考虑的更看重的是自己的利益,当人认为自己同他人的利益不矛盾时,这种为自己利益考虑的动机即可指导客观上利人利己的行为;当人认为自己的利益同他人、社会的利益相矛盾时,这种为自己利益考虑的动机就表现为牺牲他人、社会的利益来维护发展自己的利益的行为。 对自私作如此界定,也许仍然没有概括人们使用该概念的全部本质特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对自私这一概念,必须作多角度、多层次的、动态的整体把握。为此,就必须将对人的主观意识、动机与客观行为两方面的研究结合起来。
什么都为自己着想 不管他人死活

文章TAG:什么最自私什么自私血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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