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张扬的坏人和好人都少,生活中人大多是平和的,不爱张扬的。少的好和坏都显得突出,这是正常对比,生活中人,最好不用好和坏去一刀切,一些人教养所致,言行出格,这就是所谓的坏了,在他们就是这样的,自己不觉得嚣张跋扈,一般人不和这种人一般见识,多是不去理睬他们。
1、坏人是少数,好人是绝大多数,那为什么有的坏人特别嚣张?
爱张扬的坏人和好人都少,生活中人大多是平和的,不爱张扬的。少的好和坏都显得突出,这是正常对比,生活中人,最好不用好和坏去一刀切。一些人教养所致,言行出格,这就是所谓的坏了,在他们就是这样的,自己不觉得嚣张跋扈。有利就争抢,外处爱占便宜,再过份就是行为恶劣了。一般人不和这种人一般见识,多是不去理睬他们,
2、孔乙己既然把茴香豆给小孩子吃,又为什么偷东西呢?
我是阳羡退士,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笔下塑造出的一个颓废旧文人的形象,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由于清王朝已覆亡,科举被取消,孔乙己作为一个文人,进仕无途,谋生无术,也许家里连赖以生存的薄地都无一垄,其生活的困顿是在情理之中。所以,即使是去咸享酒店沽酒小酌,也只是最简单的一碟茴香豆、一碗酒,并立于柜台边上,就着茴香豆下酒,末了还付不出酒钱,几乎每次都是赊账,
这些举动,与今人看来,似乎是寒酸之极,但在当时却是常态。到了后来,好不容易找了份私塾教师的工作,又因为偷拿了几本书被打断了腿并赶出私塾,才有了孔乙己式的"名言"一一读书人窃书,能算偷吗?在今天看来,这句话实在很可笑,但放在当时,书对于孔乙己这样没有稳定收入的穷文人来说,是可望不可及的奢侈品。即使每本书只需几毛、几块钱,但是也决不是孔乙己能买得起的,
一个连买一碟茴香豆和一碗酒都需要一文一文在柜台上排出铜板来的人,其经济上的内内窘迫不言而明。至于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说明他内心善念末泯,是作者特意为他的人品作的注脚,借此来证明他后面荒诞的举动和窃书行径,与真正意义上的偷盗有着本质的区别,古人云:读书须用意,一字值千金!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真实地反映了当时底层文人的潦倒和不堪,虽然没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般的血泪控诉,但是也通篇都以平静的口吻叙述着人间的悲凉!细细读来,仍有让人默默不得语的肃杀气氛!这文章到底不是现代的冷笑话!欲读此文,先了解一下文章的时代背景吧!。
3、刑法中有私闯民宅罪,那么小偷进民宅偷东西,是否可以理解为既偷东西又私闯民宅?为什么?
这个不叫私闯民宅罪,而是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45条之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小偷入室盗窃,如果从行为上来看,这个确实侵害的公民的财产权益和住宅权益,涉嫌盗窃犯罪及非法亲侵入住宅罪,但入室盗窃与非法侵入住宅都是同一个行为所引发的,这种情况下则择一重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