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想要把公司做的更加大,需要引入战略投资资金,但人家投资小明的公司需要分箱包公司的股份,这就有可能导致小明对公司的控制权减弱。由投资经理在市面上去寻找符合本基金投资方向的项目,一般是初创公司,具有某项专利,进行洽谈,提交项目申请表,立项后,进行尽职调查,与对方达成投资意向,签订投资协议,确定对价,最终拨款,然后就是投后管理。
1、投资机构是怎么运作的?
一般而言,作为一家专门的投资机构,都有着严格完整的投资制度和体系设置。一方面是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一方面源于投资流程的合理化,我们以备过案的私募基金为例,设置有总经理,风控负责人,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资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投资经理在市面上去寻找符合本基金投资方向的项目,一般是初创公司,具有某项专利,进行洽谈,提交项目申请表,立项后,进行尽职调查,与对方达成投资意向,签订投资协议,确定对价,最终拨款,然后就是投后管理,
整体来说,一般的投资机构都是按照上述流程进行运作,最核心的是,风险控制和投后管理,投后管理就涉及是否排除董事进入对方董事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履行职责,留意观察被投公司是否按照此前协议进行,如果有不利于资方的事件发生,要及时向公司汇报,设置当初投资协议里面有关此类条款,一旦失控,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退出。
2、有的人用自己的一家公司,投资自己另一家公司,这是为什么?
很多公司,尤其是规模比较大的公司都是这么干的,而且设立的还不是一级子公司,有多个层级的公司一环套一环,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1.用合理的股权架构做到低成本控制核心公司假设小明成立了一家做箱包的公司,生意做的很好,小明想要把公司做的更加大,需要引入战略投资资金,但人家投资小明的公司需要分箱包公司的股份,这就有可能导致小明对公司的控制权减弱。
比如,箱包公司估值为500万元,新加入的小张投入了1000万元,这时,小明的股权仅仅占有箱包公司总股本的三分之一,而小张则占有三分之二。公司的控制权旁落他人,小明既想要获得小张的资金投入又不想让公司大权旁落,有这样的好事吗?通过设立一个子公司就能办到。小明先设立一家管理公司,他把500万元全部投入到这家管理公司中去,
小张的投资款分成两部分,其中400万元投入到管理公司、600万元投入到箱包公司中去。同时,管理公司将900万元全部投入到箱包公司里去,现在的情况有些复杂,我们捋一捋其中的股权关系。对于箱包公司(主要经营的核心子公司)来说,它的总资金仍然为1500万元,有两个股东,一是投资600万元的小张,股权占比为40%;二是投资900万元的管理公司,股权占比为60%。
管理公司占有多数股权,故箱包公司的重大经营决定由管理公司说了算,小张只有财产权利没有经营决策权,对于管理公司来说,它的注册资金为900万元。同样有两个股东,一是投资500万元的小明,股权占比为55.6%;二是投资400万元的小张,股权占比为44.4%,小明占有管理公司的大部分股权,故管理公司由小明说了算。
对于创始人小明来说,他持有管理公司55.6%的股份,而管理公司持有箱包公司60%的股分,则小明间接持有箱包公司33.3%的股份,(和不增设一级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一样)。对于战略投资人小张来说,他持有管理公司44.4%的股份,管理公司持有箱包公司60%的股份,小张间接持有箱包公司26.7%的股份,同时,小张还直接持有箱包公司40%的股份。
两者相加,小张直接、间接共持有箱包公司66.7%的股份,(也和不增设一级子公司时一样)。在增设了一级子公司后,小张仍然可以合计持有箱包公司三分之二的股份,他的财产权利并没有受到损伤,小张可以接受投资1000万元,毕竟战略投资人最终的目的是赚钱而不是去经营公司,就像大家买股票的目的是挣分红和差价,不是去和上市公司老板们一起经营公司。